安全管理网

咨询标题:咨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24〕5号相关规定2024-08-12
咨询描述

您好,2024年1月31日印发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24〕5号中规定:“部门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径送本级应急管理部门,同时抄送本级有关部门”。针对该规定,想咨询两个问题:1、该处所说“部门应急预案”是否包括部门专项预案?2、“径送”的意思是指单独报应急管理部门备案么?

咨询日期: 2024-08-12



答复内容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部门应急预案是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方案,由本部门会议审议决定、以部门名义印发。“径送”是指直接送达,“部门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径送本级应急管理部门”的意思是授权应急管理部门代本级人民政府履行部门应急预案备案职责。综上,部门应急预案按照第二十六条规定直接送达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并抄送有关部门。


答复部门:应急管理部 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
答复日期:2024-08-23



相关说明
◆ 本栏目数据均来自政府网站。
◆ 所有内容仅供参考,请自行判断。
◆ 安全管理网目前不提供咨询服务!
如有专业问题需要咨询请点击>>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