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作性质,笔者有机会接触很多生产企业,一些企业对安全管理要求很高,也有一些企业管理者常常抱怨员工素质低,执行力差,容易犯错误,酿成安全事故。殊不知,企业员工犯错误,发生“三违”出事故,主要责任离不开企业管理者。
在安全管理严格的苏州德胜洋楼公司,笔者发现,该企业的《员工手册》明确规定,生产现场带班干部或项目经理没有带领所有现场员工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或没有发放安全防护用品,任何员工都可以拒绝上岗,公司不予扣发当日工资。
部分规章制度
缺乏可操作性
当然,企业管理者并不希望自己的企业出事故、出工伤,但很多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源于企业管理者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管理松散,缺乏责任感。企业管理者加强安全管理,充分认识到安全管理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有利于规范员工安全行为,杜绝“三违”,消除安全隐患。
目前,一般企业的各种规章制度都已基本建立,各类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条例也都制定。但只要深入企业一线检查,就能发现很多企业所谓的规章制度在落实中存在不少问题:道理多,方法少;看上去长篇大论,涉及实际操作的条款几乎没有;反“三违”缺乏细则,不具备可执行性。
一些企业管理者往往“以会议表示贯彻,以文件说明执行”,根本无法保证一线员工按章执行、按规操作。
此外,在企业生产现场,也存在着一些并不能单纯靠员工遵章守纪就能消除的安全隐患,还需要企业创造更完善、更有利的条件去彻底消除不安全因素。
例如,笔者在一家钢铁企业进行检查辅导,发现数千米长的传送带均未安装防护栏,让“不得靠近传送带”这样的规章制度成为一句口号;在一家有多处高空作业的企业现场,笔者发现,很多设备设计时没有留出安全带挂扣的位置,对此,企业负责人回应道,“员工会自己找一个牢靠的地方挂扣安全带的”……这样的松散管理,发生“三违”行为也就不足为奇了。
“三违”行为
多与培训缺失有关
在日本爱知县,有一家叫树研工业的企业,负责生产微齿轮,也叫粉末齿轮。
这样一家生产精密工业产品的企业,招聘员工实行先来后到的原则,即首先录用第一时间前来应聘的人。笔者曾询问该企业负责人松浦元男,为什么招聘员工不做甄别、考核?松浦元男回答说,采用考试录取员工的企业是对自身的培训体系不自信。
员工的“三违”行为是入岗前的个人素质决定的,员工进入企业后,应通过各种方式的教育培训,使员工真正认识到“三违”的严重性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最终做到杜绝“三违”。
在安全管理问题上,除了员工外,企业管理者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我们不难发现,安全管理做得好的企业,安全理念是相通的。
因此,笔者认为,只有企业管理者的安全意识增强了,管理到位了,才能影响员工行为,做好反“三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