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是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和设施的总称。
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涉及生命安全;二是危险性较大。
国际上称之为“具有潜在危险的设备”、“危险性设备”、“特定危险设备”。
◆纳入国家监察范围的原则:一是造成群体伤害;二是造成他人伤害;三是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纳入我国安全监察的特种设备有8种:
承压类设备3种,即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机电类设备5种,即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
为何对其进行安全监察?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具有爆炸危险性的特种设备。
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作为载人的特种设备,一旦运转失灵,往往会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有哪些监察制度?
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必须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实施,并依法取得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相关业务。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置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特种设备必须定期检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处2万元以下罚款。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压力容器盛装危化品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定期进行检验。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
锅炉
外部检验:每年检验一次。
内部检验:每2年检验一次。
水压试验:每6年检验一次。
压力容器
汽车罐车、铁路罐车、罐式集装箱
年度检验: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全面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2级的,汽车罐车每5年至少检验一次,铁路罐车每4年至少检验一次,罐式集装箱每5年至少检验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汽车罐车每3年至少检验一次,铁路罐车每2年至少检验一次,罐式集装箱每2.5年至少检验一次。
耐压试验:每6年检验一次。
气瓶
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2年检验一次。
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3年检验一次。
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5年检验一次。
液化石油气钢瓶,按国家标准进行检验。在用的YSP-15型、YSP-10型、YSP-5.0型、 YSP-2.0型、 YSP-0.5型钢瓶,自制造日期起,第一次至第三次的检验周期均为4年,第四次的检验周期为3年;YSP-50型钢瓶,每3年检验一次。
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每5年检验一次。
压力管道
长输管道
年度检验:每年至少检验一次,进行全面检验的年度可不进行年度检验。
全面检验:新建管道一般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全面检验。
公用管道
年度检验:每年至少检验一次,进行全面检验的年度可不进行年度检验。
全面检验:GB1-Ⅲ级次高压燃气管道全面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8年,GB1-Ⅳ级次高压燃气管道、中压燃气管道、GB2级管道全面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12年,以PE管或铸铁为管道材料的管道全面检验周期不超过15年。
工业管道
全面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和2级的,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6年;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应判废。
GC1、GC2级压力管道的全面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6年;按照基于风险检验(RBI)的结果确定的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9年;GC3级管道的全面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9年。
起重机械
轻小型起重设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缆索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旋臂起重机、机械式停车设备每2年检验一次,其中吊运熔融金属和炽热金属的起重机每年检验一次;塔式起重机、升降机、流动式起重机每年检验一次。
在用起重机械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客运索道
客运架空索道
年度检验每年一次,全面检验3年一次。
客运拖牵索道
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客运缆车
每年进行一次年度检验,每3年进行一次全面检验。
安全附件
固定式压力容器用安全阀
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校验一次。对于弹簧直接截荷式安全阀,在满足相应的条件后,校验周期可延长为3年或5年。
工业管道用安全阀
每年至少校验一次,特殊情况按相应的技术规范规定执行。
对于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在满足相应的条件后,校验周期最多可以延长为3年。
锅炉用安全阀
锅炉用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安全阀的校验一般在锅炉运行状态下进行。
压力表
每年至少校验一次。
爆破片
每年至少校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