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供和维护工作场所和相应设施,满足施工生产生活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项目部在工程进场前,做好工作场所和设施需用计划的编制工作,报安全科长审核,分公司经理审批。
第二条:项目部依据绘制的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确定工作场所和设施位置,报安全科、安全处审核,安全副总经理审批后实施搭设工作。
第三条:基础设施的搭设工作必须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完成,并通过安全科、安全处共同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条:基础设施的搭设标准根据工程申报的文明工地等级来确定,具体标准参照《文明施工标准》。
第五条:基础设施的搭设工作由项目部负责实施,安全科负责搭设过程中的现场检查、指导,总公司安全处负责对搭设标准落实情况的监督工作。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应急救援队伍管理…
大型吊装作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工程部(板房)经理安全职责
(网络)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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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机械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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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装作业安全规定
建设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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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的人数配备规定
登高作业安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