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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高作业安全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3月08日

 登高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高血压,严重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深度近视(500度以上)的人员以及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员,一律不准登高作业,“十不登”制度。即:

  1、患有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深度近视等症不登高。

  2、迷雾、大雪、雷或六级以上大风不登高。

  3、没有安全帽,安全带不登高。

  4、夜间没有足够照明不登高。

  5、饮酒,精神不振或经医生证明不宜登高的不登高。

  6、脚手架,脚手板,梯子没有防滑或不牢固不登高。

  7、穿了硬底皮鞋或携带笨重工具不登高。

  8、高楼顶部没有固定防滑措施不登高。

  9、设备和构件之间没有安全板,高压线旁没有遮拦不登高。

  10、石棉瓦,油毡屋面上无脚手架不登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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