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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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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不准有人停留或行走。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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