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人
1、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直接领导者,是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因此应保证本项目部范围内的生产操作在安全条件下进行。
2、经常督促有关人员对本项目部工人进行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对违犯安全操作规程的工人要及时进行教育,严重者请上级处理。
3、经常检查或督促安全员检查本项目范围内的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否则,造成事故要负责任。
4、负责所管理范围内的机械设备、工具等的安全使用,指定专人负责使用、保管、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教育工人爱护劳动保护用品,监督检查其正确使用。
6、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即报告上级,说明事故的真实情况和原因,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组织职工进行抢救。并在上级领导下组织职工对事故进行分析,找出改进办法,使职工受到教育。
7、组织本项目部的定期安全检查。
二、施工员及工长
1、对所负责的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不违章指挥,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3、组织生产工人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认真排除事故隐患。
4、对施工现场搭设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参加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5、做好生产与安全的同时,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6、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施改进措施。
三、安全员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建安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并做好各分项的技术交底工作。
2、负责对新工人、换工种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井做好记录。
3、每周对工地的安全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每次检查情况的记录。并经常不断地对工地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4、要在班前会上负责并督促各班组进行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
5、负责本工地的事故呈报,并参与调查和处理。
6、负责维护工地所设的一切安全设施。
7、搞好本工地的文明施工。
8、有权对违犯安全生产规程及规定的人和事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
9、协助上级对本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
四、技术员
1、学习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懂得安全
基本知识。
2、协助安全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参加项目部对安全设施的各项验收工作。
4、帮助安全员或单独做好安全资料。
5、在技术工作与安全工作发生矛盾时,要服从安全工作。
五、生产班组长
1、班组长为生产的基层领导,应随时监督本班组工人,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及各项安全制度。分配工作时必须具体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并具体帮助新工人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对违犯劳动纪律和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工人要批评教育,严重的要呈报项目部处理。
3、负责本班组的安全活动。
六、生产工人
1、工人是各工种的具体操作者,应经常保证自己在一切操作中安全生产,做到“三不伤害”。
2、工人在生产中要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服从安全员、班组长及其他领导对安全技术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不得冒险生产。
3、按照规定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和一切安全设备,不准任意损坏、乱扔、乱放。
4、在生产中不仅要保证自己的安全,而且要照顾到他人和集体的安全,对违犯操作规程和失职的人员,应进行劝解和批评,严重的要及时向领导反映。
5、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和安全技术学习,增加安全操作知识,掌握应知应会,提高自己的防护能力和安全生产的自觉性,更好的从事安全生产。
6、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