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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的安全职责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6月11日

    1.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要同生产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做到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做到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保证生产安全。
    3.参加本项目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4.审查和推广新技术、新机具及合理化建议时,应认真审查或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促其实现。
    5.组织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
    6.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作出分析和鉴定,分清责任,提出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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