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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机构和专职人员安全责任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9月29日

 安全机构和专职人员应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和监督检查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安全规定及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法规。

  2、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3、经常深入基层,指导下级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4、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

  5、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6、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训练、考核、发证工作。

  7、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的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8、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9、对违反安全规定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的行为,经教育、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上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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