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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高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和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12月26日

1、凡能在地面上预先做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工作,尽量减少高空作业。
        2、担任登高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对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   业的人员,严禁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  高作业。
        3、登高作业按照规定应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当高度超过1.5m时,必须使用安全   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4、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定期进行静荷重试验,试验不合格禁止使用。
        5、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物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    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6、登高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挂物,   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以滑动、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    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
        7、在进行登高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过或逗留,   工作地点下面应有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
        8、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    工作人员。
        9、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   负责联系。
        10、严禁高空带电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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