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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处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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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集团公司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公司工程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条例: 1、 凡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赤脚、光背者,罚款20元/人次。 2、 凡酒后作业,罚款100元/人次。 3、 凡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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