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项目和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爆破施工期间无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爆破规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质安防范要求》、《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为了更好的做好爆破施工的全面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爆破工程作业人员的职责
根据爆破作业人员在爆破工作的作用和职责范围, <<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对爆破作业人员分类如下: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作业班组长、安全员、爆破员、工程部现场办技术员、爆破器材保管员和押运员。爆破作业人员应参加培训考试,并经有关部门办法相应类别和作业范围、级别的安全作业证,持证上岗。
(一)爆破工作领导人的责任
我项目爆破工作领导人由项目主管安全的副经理担任。其职责是:
1、主持制定爆破工程的全面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2、组织爆破业务、爆破安全的培训工作和审查爆破作业人员的资质;
3、监督爆破作业人员执行规章制度,组织领导安全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4、组织领导爆破工作的设计、施工和总结工作;
5、主持制定重大或特殊爆破工程的安全操作细则及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
6、参加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二)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
1、负责爆破工程的设计和总结,指导施工,检查质量;
2、确定爆破安全技术措施,检查实施情况;
3、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并指导实施;
4、参加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三)作业班组长的职责
1、领导本班组作业人员配合爆破员顺利进行爆破工作;
2、监督本班组成员切实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和爆破器材的保管、使用、搬运制度;
3、保管本班组爆破作业所需的炸材,严禁流失;
4、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情况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
(四)爆破员的职责
1、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得擅自销毁或挪作他用;
2、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3、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
4、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5、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
(五)安全员的职责
安全员应由经验丰富的爆破员或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其职责是:
1、负责本单位爆破器材的购买、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2、督促爆破员、保管员、押运员及其他作业人员按照爆破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的要求进行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纠正错误的操作方法;
3、经常检查爆破工作面,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和处理,工作面瓦斯超限时有权制止爆破作业;
4、经常检查本单位爆破器材仓库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及爆破器材安全使用、搬运制度的实施情况;
5、有权制止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作业;
6、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情况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
(六)爆破器材保管员的职责
1、负责验收、保管、发放、和统计爆破器材;
2、对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和领取手续不完备的人员,不得发放爆破器材;
3、及时统计、报告质量有问题及过期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
4、参加过期、失效、编制爆破器材的销毁工作。
(七)爆破器材押运员的职责
1、负责核对所押运的爆破器材的品种和数量;
2、监督运输工具按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
3、确认运输工具及其所装运爆破器材符合标准和环境要求,包括几何尺寸、质量、温度、防震等;
4、负责看管爆破器材,防止爆破器材途中丢失、被盗或发生其它事故。
(八)工程部现场办技术员的职责
1、负责统计、核对作业班组所需炸材数量,并将统计结果交给安质部;
2、负责做好爆破现场警戒;
3、负责应急救援情况的组织;
4、参加过期、失效、编制爆破器材的销毁工作;
5、做好现场管理工作,防止炸材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