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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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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条 入厂教育: l、凡新入厂的职工(包括临时工)必须接受三级(公司、项目、班组)安全教育。 2、凡入厂三天以上外包工及其他人员均由分公司负责按一级安全教育内容进行教育。 3、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安全部负责组织和教育。 (1)安全防护常识、防尘、防噪声、坠落、物体打击等安全知识教育及防护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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