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全长27.615km。其中土建施工监理06标包含10、11两个土建施工标段,含3站,3区间,线路总长度3723.345m。监理六标段工程计划于2014年03月20日开工,合同工期1741日历天。
车站主体为明挖法施工,采用箱形框架二层三跨结构,车站主体总长228.0m,车站标准段宽为21.1m,车站高度为13.81m。
2、小西沟站~铁路局站区间
小西沟站~铁路局站区间起讫点里程:YCK14+945.908~YCK15+880.377
本区间工程设计起点为北京南路与苏州路相交路口的小西沟站,线路出站后,以地下的形式沿北京南路向北敷设,止于北京南路与河南路相交路口的铁路局站。
本区间设计为矿山法施工,区间1号施工竖井位于北京南路道路东侧,第九中学北侧,塞外楼外楼饭店前方停车场内,2号施工竖井位于中国科学院新疆分院绿化草坪内,左右线同步施工。
二、编制本监理细则的主要依据
· 乌鲁木齐地铁1号线设计文件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
·《铁路隧道施工规范》(TBJ204-96)
·《铁路隧道喷锚构筑法技术规则》(TBJ108-92)
三、本细则适用于地铁区间矿山法隧道施工
3.1 检查在隧道喷锚暗挖施工是否充分利用围岩自承作用,在松散地层中是否采用先治水、预加固、短开挖、强支护、快封闭,稳步前进的施工步骤。在软弱风化岩层中是否采用预裂和光面爆破施工,开挖后是否及时施工初期支护结构并适时封闭,当开挖面围岩稳定时间不能满足初期支护结构施工时,是否采取预加固措施。
3.2. 检查隧道开挖面是否保持在无水条件下施工。隧道施工的防排水工作应以防、截、排、堵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进行。
3.3. 检查隧道采用钻爆法施工时,是否编制爆破方案,并报城市主管部门批准,
经公安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3.4. 检查隧道施工中对地面、地层及支护结构是否按《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项目及设计规定进行动态监测,并及时反馈信息,做到信息化设计与施工。
四.施工竖井施工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4.1 检查承包商是否按下列顺序施工:
·地层加固、截水帷幕或降水井施工;
·竖井锁口圈施工;
·井身开挖(由上向下分层开挖);
·井身初期支护(小导管注浆或锚杆、架立钢格栅和支撑、铺钢筋网,喷射混凝土)
·井底抽水井施工
·安装提升设备、人行步梯、各类管线;
·竖井马头门施工;
4.4 检查单项工程如止水帷幕、降水井、钢筋工程、钻孔桩以及工程监测等是
否执行相关规范要求。
4.5 审核监控量测资料、分析对邻近建筑物、地下管线的影响,控制位移、沉降,对超过设计规定的限值时,要及时反馈给设计,做到信息化设计与施工。
4.6 检查马头门施工,是否有安全措施:
·超前小导管注浆加固地层;
·马头门处井身初期支护安全措施;
·掏槽安装经加强设计的格栅并与井身环向格栅焊接牢靠;
·马头门开挖后及时施作初期支护。
4.7 检查竖井口周围是否有防汛墙和围拦。
4.8检查竖井提升运输系统是否符合下列规定:
·提升架必须经过计算,使用中应经常检查、维修和保养;
·提升设备不得超负荷作业,提升速度应符合设备技术要求;
·提升设备上下升降应有联络信号;
·机械操作人员应有上岗证;
·竖井提升运输系统是否经过有关单位验收和批准使用
·竖井作业应有完整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 隧道、横洞开挖施工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隧道施工方法应根据地质、覆盖层厚度、结构断面及地面环境条件等,经过经济、技术比较后选用,各种施工方法的施工顺序应按“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关条款执行。
5.1审批承包商提交的隧道施工安全专项方案,是否符合地质条件、周边环境;能否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生产,使用机具是否满足要求;对工程难点、重点采用工法是否可靠;洞内运输、照明、通风、防尘等措施是否满足工程需要。
5.2 检查承包商制定的防坍塌方案,是否备好抢险物资,并在现场堆码整齐,
做到专料专用。
5.3 检查在软弱围岩中开挖地层超前支护及加固工作,其设计参数和施工工艺是否符合《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5.4 检查施工开挖循环进尺是否遵守以下原则:
·隧道在稳定岩体中可先开挖后支护,支护结构距开挖面宜为5-10m;
·在土层和不稳定岩体中,初期支护的挖、支、喷三环节必须紧跟,当开挖面稳定时间满足不了初期支护施工时,应采取超前支护或注浆加固措施。
· 隧道开挖循环进尺,在土层和不稳定岩体中为0.5~1.2m,在稳定岩体中为1~1.5m。
5.5 检查爆破设计:在硬岩中宜采用光面爆破,软岩中宜采用预裂爆破。分布开挖时可采用预留光面层的光面爆破。爆破参数可参照《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并经试验检查爆破效果后及时修正有关参数。
·检查炮眼布置、炮眼钻设、炮眼装药、开挖断面是否符合《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检查爆破垂直振动速度(cm/s)不应超过下列允许值:
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结构 2.5cm/s
一般砖石结构及一般地下管线 1.5cm/s
砖砌平房 0.8~1.0cm/s
郊区空旷地区 5~10cm/s
5.6 当同一条隧道相对开挖两工作相距20m时,检查承包商是否停挖一端,另一端继续开挖。
5.7 隧道开挖采用台阶法施工时,应在拱部初期支护结构基本稳定且喷射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70%以上时,方可进行下台阶开挖,监理应随时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边墙应采用单侧或双侧交错开挖,不得使上部结构同时悬空;
·一次循环开挖长度,稳定岩体不应大于4m,土层和不稳定岩体不应大于2m;
·边墙挖至设计高程后,必须立即支立钢格栅拱架并喷射混凝土;
·仰拱应根据量测结果及时施工,及早形成封闭环。
5.8 检查竖井与横通道;横通道、风道、出入口等与正洞相联处;变断面交接
处的开挖方案,所采取的措施是否可靠。
5.9 督促检查承包商在隧道开挖过程中做好地质描述,填写“掌子面地质观察记录”。
六 初期支护施工监理
6.1 钢格栅、钢筋网加工及架设检查
·钢格栅第一榀制好后应试拼,经监理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批量生产。
· 钢格栅安装后,监理经检查合格后,对其签认。
· 钢格栅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基面应坚实、虚土清理干净。
②钢架格栅与壁面应楔紧,每片钢格栅节点及相邻格栅纵向必须分别用钢筋拉杆连结牢固;
③确定格栅拱脚处是否打锁脚锚杆,拱脚与土层有孔隙时,应加设垫板。必要时两拱脚间加设临时支撑。
6.2 岩体锚杆检查
·检查锚杆孔位、孔深和孔径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见下表。
锚杆孔位、孔深和孔径允许偏差
类型 项目 | 锚杆类型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及数量 |
孔位 | 三种锚杆 | ±150 | 用尺量。 单线隧道每20m、双 线隧道每10m抽检量 不大于10处 |
孔深 | 水泥浆锚杆 | ±50 | |
楔缝式锚杆 | +30 0 | ||
胀壳式锚杆 | +50 0 | ||
孔径 | 水泥浆锚杆 | 大于杆体15mm | |
楔缝式锚杆 | 符合设计要求 | ||
胀壳式锚杆 | 小于杆体直径1~3 |
· 检查锚杆安装是否符合下列规定:
①安装前应将孔内清理干净;
②水泥砂浆锚杆体应除锈,除油,安装时孔内砂浆应灌注饱满,锚杆外露长度不应大于100mm;
③楔缝式和胀壳式锚杆应将杆体与部件事先装好,安装时应先楔紧锚杆后再安托板并拧紧螺栓;
6.4 喷射混凝土
· 检查喷射混凝土原材料质量。
· 检查喷射岩作业是否紧跟开挖工作面,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爆破作业时,喷射混凝土终凝到下一循环放炮间隔时间不应小于3h;
七.防水层铺贴施工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防水层应在初期支护结构趋于基本稳定,并经隐检合格后方可进行铺设。塑料板防水层铺贴,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安装内衬钢筋时,要保护好已铺设的塑料防水板,避免对其冲撞;注意落实灭火器等措施,避免钢筋加工时焊渣烧毁防水材料。
八. 二次衬砌施工监理
8.1 检查二次衬砌施作时间,应在围岩和喷锚支护变形基本稳定并具备以下条件时进行:
①位移速率有明显减缓趋势;
②水平收敛(拱脚附近)小于0.2mm/d;
③已产生的位移量占总位移量80%以上。
8.2 对二次衬砌模板台车进行验收,保证其刚度符合要求:
8.3 旁站检查二次衬砌混凝土灌注是否符合下列规定:
③混凝土强度达到2.5MPa时方可拆模,若为承重结构则应在砼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以上时方可拆模。
九.监控量测监理
9.1 审核承包商制定的监控量测方案,它应根据隧道埋深、地质、地面环境、开挖断面和施工方法等按《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或设计文件确定的量测项目确定。
9.2 认真检查监控量测的初始读数的正确性和可靠性,督促承包商及时绘制时
态曲线,及时进行回归分析并反馈设计单位指导。做到信息设计与施工。
9.3 检查分析围岩和初期支护结构是否基本稳定:
9.3.1 隧道周边收敛速度有明显减缓趋势;
9.3.2 收敛量已达总收敛量的80%以上;
9.3.3 收敛速度小于0.15mm/d或拱圈位移速度小于0.1mm/d。
9.4 隧道施工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监理应立即发“停工令”督促承包商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 周边及开挖面塌方、滑坡及破裂;
· 量测数据有不断增大的趋势;
· 支护结构变形过大或出现明显的受力裂缝且不断发展;
· 时态曲线长时间没有变缓的趋势。
十.隧道内运输监理
10.1 监理审核运输方式是否与开挖断面、运量和挖运机械设备等相一致。
10.2 检查隧道内采用无轨运输时,道路是否平整、坚实,并做好排水维修工作。其行车速度,施工作业面区不应大于10km/h,其他区段不应大于15km/h。
10.3 监督承包商应设专人维修保养,线路两侧的废渣余料等应随时清理干净。
十一.风、水、电临时设施及通风防尘监理
11.1检查隧道施工时是否设双回路电源,并有可靠切断装置。照明线路电压在施工区域内不得大于36V,成洞和施工区以外地段可用220V。
11.2检查隧道内电缆线路布置与敷设是否符合下列规定:
· 成洞地段固定电线路应采用绝缘线;施工工作面区段的临时电线路宜采用橡套电缆;竖井及正线处宜采用铠装电缆。
· 照明和动力电线(缆)安装在隧道同一侧时,应分层架设,电缆悬挂高度距地面不应小于2m。
· 36V变压器应设置于安全、干噪处,机壳应接地。
· 动力干线的每一支线必须装设开关及保险丝具。不得在动力线上架挂照明设施。
11.3检查隧道施工范围内是否设置足够照明。交通要道、工作面和设备集中处
应设置安全照明。
11.4检查动力照明的配电箱是否封闭严密,不得乱接电源,应设专人管理并经常检查、维修和保养。
11.5 检查空压机站输出的风压是否能满足同时工作的各种风动机具的最大额定风量;设置的位置宜在竖井地面附近,并应采取防水、降温、保温和消音措施。
11.6检查高压风管及水管管径是否经计算确定,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管材和闸阀安装前应检验合格并清洗干净;
· 管路安装应直顺,接头严密;
· 空压机站和供水总管处应设闸阀,干管每100~200m并设置分闸阀;
· 隧道内宜安装在电缆线对面一侧,并不得妨碍交通和运输;
· 管路前端距开挖面宜为30m,并且高压软管接至分风或分水器。
11.7 检查隧道内施工环境是否符合下列规定:
· 氧气含量按体积比不应小于20%;
· 每立方米空气中含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粉尘不应超过2mg;
· 有害气体浓度:一氧化碳含量不应大于30mg/m3;二氧化碳按体积计不应大于5%;氮氧化物(换算成NO2)含量不应大于5mg/m3;
· 气温不应超过28℃;
· 噪声不应大于90dB。
11.8检查隧道施工的机械通风是否满足需要。当主风机满足不了需要时,应设置局部通风系统。
11.9 检查隧道内通风是否满足各施工作业面需要的最大风量,风量应按每人每分钟供应新鲜空气3m3计算,风速为0.12~0.25m/s。
11.10 检查通风管径是否经计算确定。风管安装与接续应符合下列规定:
· 管路应直顺,接头严密。弯管半径不应小于风管直径的3倍;
· 风管的风口距工作面的距离:压入式不宜大于15m,吸入式不宜大于5m;
11.11 检查通风机运转中是否采取,必要的消音措施。通风过程中,应定期测试风量、风速、风压,发现风管风门破损、漏风应及时更换或修理。
11.12 检查隧道凿岩是否是湿作业,装渣、放炮后是否喷雾洒水净化粉尘,喷射混凝土时是否采取防尘措施并定期测定粉尘和有害气体的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