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护员要了解有关知识和规定,了解当日施工内容、地点、范围,并认真填写《施工防护记录》,以确施工人员人身安全。
2、施工防护办法:
1)凡有碍行车施工时,施工地点应设防护。在未恢复到允许放行列车的条件时,不得撤除防护。
2)防护人员应指定专人并经培训考试合格。视觉、听觉有缺陷或语言不清楚者,均不得担任防护工作。防护人员执行工作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3)区间施工时,单线应在两端,双线应在来车方向端设防护员,施工现场设工地防护员,防护人员必须携带防护用品。
4)施工防护距离执行《安规》和《技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