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责任定位和范围定位:
对项目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项目经理负责,是项目安全管理系统负责人,对安保部长的安全管理工作和职责履行负有监督检查和连带责任。
2、安全本职工作:。
(1).协助项目经理运行本项目安全保证体系,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总体策划与组织实施。
(2).参与项目“施组”、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的编制、论证。
(3).审核项目各项安全技术交底资料。
(4).根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章制度要求,组织项目部日常的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有权下令停工整改。
(5).按照国家伤亡事故的处理规定,负责上级企业、地方政府对本项目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时的业务配合工作。
(6).对现场明显的违规、违章行为,有提示和制止的责任。
3、实施
1)、安全教育: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审核项目部安全培训计划,检查督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和效果验证。
2)、安全检查:参与安全检查,对项目各系统部门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和安全岗位职责履行情况每周进行检查,提出整改要求并向项目经理作专题汇报。
3)、安全活动:策划、组织项目部及上级各项安全活动。
4)、隐患整改:对于各系统部门和岗位的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进行督察。
5)、安全资料:填写安全工作日志。
6)、应急预案:参与应急预案的编制并审核,检查安全预案的准备落实情况。
7)、事故调查处理:参与事故调查、安全险情和惯发隐患的原因分析会,监督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