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厂部或各车间、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1.1各车间、部门、班组及个人,凡认真执行本规定,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中成绩突出的。
1.2 模范地遵守国家劳动保护政策、法令,认真执行本规定及有关安全规程,在组织安全生产或本职安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者。
1.3 发现事故征兆,及时采取措施或报告上级的;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而避免发生事故或减轻事故危害程度者;抢救事故有功者。
1.4 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劳动卫生方面有重大发明创造和提出有效建议,对改善劳动条件做出重大贡献者。
2 凡不认真执行本责任制,造成责任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者,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3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安全标识牌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
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奖罚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岗位员工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交接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