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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作业证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1月14日

1、为了规范公司证件管理,做到持证上岗,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临猗分公司全体干部员工
2、培训中心负责企业各类人员证件的发放、审查、更换工作。
3、各车间负责将不符合上岗规定的证件进行收集、更换。
4、管理工作流程
4.1实习证
4.1.1公司新招员工、复转军人、外调人员、必须接受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培训中心发放实习证,实习期限1般为1年。跨车间不同工种的转岗员工换发实习证,实习期限1般为3个月。
4.1.2发放“实习证”后,由各单位继续完成实习期培训,并进行考核。
4.2操作证
实习期满后,实习期结束后由所在车间填写《新员工(转岗员工)实习期考核表》,培训中心统一组织考试,考试成绩填入《员工培训档案》考试合格者换发操作证,并交回实习证。成绩不合格者操作证延期发放,3个月后重新考试,合格后发证。培训中心建立操作证台帐。
4.3特殊工种人员资格证
4.3.1特殊人员包括:焊工、电工、水处理工、危化品操作、司炉工、起重工、压力容器工、电梯工等。
4.3.2培训中心根据安监局、技术监督局等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考核,资格证由上级部门发放,培训中心建立台帐。
4.3.3所有持有特殊作业资格证的员工,如调离本岗位,由车间上报人力资源部,经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离开所在岗位。
4.3.4培训中心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对有特殊证件的员工进行考核、复审。
4.3.5特殊作业人员资格证由培训中心统一管理,以便检查考核、复审。
4.4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合格证
4.4.1公司员工必须取得具有安全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发放的“安全生产资格证”方可上岗。培训中心做好“安全生产资格证”培训工作并建立台帐。
4.4.2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安全资格证”的检查、管理、建档工作。
4.4.3员工调动时,持“安全资格证”及档案卡到培训中心办理相关转岗手续。
4.4.4《从业人员安全合格证》有效期为3年,培训中心每年按期对《安全合格证》进行复审,做好换证工作。
4.5证件的补发
4.5.1所有持证的员工必须保管好自己的各种证件,不得损坏、丢失、或转借他人。
4.5.2证件破损者持原有证件到培训中心办理更换手续;丢失者,车间应及时上报,经核实,办理补办手续。
5、相关记录有:《实习证台帐》、《从业人员安全合格证、操作证台帐》、《特殊作业人员证件台帐》、《分析工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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