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XX发电有限公司思想政治工作部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XX发电有限公司思想政治工作部的安全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
《中国XX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XX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X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XX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XX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06」95号
3 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 思想政治工作部在公司总经理和党委书记的领导下,思想政治工作部对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部直接向党委书记负责。
3.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和本公司有关党委安全工作的规定,并在工作中严格贯彻执行。把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及时纠正思想政治工作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3 负责编制公司思想政治工作部安全管理工作有关的规定和规章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完善。
3.4 督促各党支部结合生产工作开展“三会一课”,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教育党员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放在生产过程中的首位,并努力学习技术业务。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安全生产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3.5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要求党员带头百分之百地认真执行规程,带头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务;做到党员身边无事故、无违章、无违纪、无隐患。
3.6 每年对党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进行群众监督评议,考核党员在安全生产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3.7 每季度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监督,对安全生产职责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8 认真抓好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大力宣传安全生产中好人好事。在公司宣传媒体上开设安全专栏,及时报道、反馈基层安全生产情况。统一职工思想,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的健康发展。
3.9 经常深入现场、班组,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和职工思想动态,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情况,为制订安全生产措施提供依据。
3.10 负责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项安全活动,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护能力。
4.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XX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和安全监察部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XX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XX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思想政治工作部、安全监察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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