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履行本厂安全第一责任人授予的安全监察职权,在公司和上级安全监督体系领导下开展工作。
2、定期组织本厂安全活动,指导和总结各安全监督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3、参加本厂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4、负责本厂安全防护措施和消防器材的监督管理工作。
5、参与本厂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
6、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
7、负责组织本厂开展二、三级安全培训工作。
8、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