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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防火预测预报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1月10日

经有关部门鉴定我矿所开采煤层属III类不易自燃煤层。为了更好的做到矿井煤层自燃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工作,防止煤炭自燃事故发生,保证矿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防灭火预测预报检查及气体取样需送外单位化验应由专职人员执行,不得由其他人员代替。

2、日常预测预报检查地点:防火墙内外、回采面下隅角及回风巷、采空区、高冒点及矿领导指定的其他地点。气体分析取样地点:回采工作面下隅角、发火可疑地点。

3、预测预报及取样分析手段:预测预报检查用比长式CO鉴定管及光学瓦检仪、取样分析用采样管和集气球,收集气样,然后送本单位用色谱仪分析。

4、预测预报检查内容:氧气、二氧化碳、沼气、一氧化碳的浓度、气温、水温等,特殊情况需增加观测内容的,由矿总工程师决定。分析化验内容:氧气、沼气、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乙烯、氢气等。预测预报及取样化验结果要报矿总工程师签阅,报总工、矿长、通防科长、技术科、救护队各一份。少报一份,罚通防科50元/次。

5、预测预报检查及分析化验周期,经鉴定管检查,CO浓度小于0.0024%的地点,每旬检查并取样分析化验一次;经鉴定管检查CO浓度达0.0024%及以上的地点,每周检查并取样分析化验一次。个别地点根据矿领导要求可缩短周期时间。凡不按规定周期检查的,一次罚通防科50元。

6、经分析化验后有发火征兆的,通防科要制定专项防灭火措施,并尽快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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