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堂的搭设应采用耐火材料,炉灶应与液化石油气罐分隔,隔断应用耐火材料。灶与气罐距离不小于2m,炉灶周围禁止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品。
(2)食堂内的煤气、液化气炉灶等各种火种的设备要有专人负责。
(3)一旦发现液化气泄漏应立即停止使用,关灭火源,拧紧气瓶阀门,打开门窗进行通风,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设立警戒,远离明火,立即维修或更换气瓶。
(4)炼油或油炸食品时,油温不得过高,应设立看火人,且不得远离岗位。
(5)食堂内所使用的电气设备要保持清洁,应做防湿处理,必须保持良好绝缘,开关、闸刀应安装在安全地方,设立专用电箱。
(6)炊事班长应在下班前负责安全检查,确认无问题时,应熄火、关窗、锁门后方可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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