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生火警、岗位责任人要立即报警:68119,同时在确保个人安全基础上积极进行扑救,将火势扑灭在萌芽状态之中。火灾不管大小要在1小时内报公司安全处。
2、综合部(治安办)从接到报警到处理火警、火灾事故结束,始终要保护好现场,待现场勘察结束后,经有关消防部门和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才能组织清理现场恢复生产。
3、调查处理火警、火灾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总结教训、落实防范措施,并根据事故情节,对有关责任者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报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4、发生火警、火灾后,发生事故的部室、车间应将事故经过、损失等情况,在防火档案中登记备案。
5、对隐报、瞒报火灾的车间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给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