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公寓保安队长在 消防安全管理小组直接领导下,具体管理公寓消防安全工作;
二、 保安队长必须认真执行学院、公司安保部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
三、 保安队长负责监督、检查保安班长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执行情况;
四、 保安队长负责所管保安队消防知识、器具使用等安全消防工作,进行消防安全专题培训并记录;
五、 保安队长定期对公寓内消防设备开箱检查(1次/月),并认真填写巡检记录;
六、 保安队长负责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情况,以及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七、 保安队长必须保证公寓消防车通道是否通畅,消防水源蓄水良好;
八、 保安队长负责监督、检查公寓内动火是否有动火批件,动火现场有无安全管理措施;
九、 保安队长负责检查所管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消防安全设备、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十、保安队长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对所查问题必须及时书面上报公寓项目部,并限期整改,做好安检工作记录;
十一、公寓发生火险,保安队长应及时组织保安队初期灭火、报警、接警、组织学生及时疏散,保证公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