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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治安、消防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5月29日

1、施工项目根据工程规模组织施工现场义务消防队并确定一名消防、治安专职管理人员,全面负责现场的治安、消防工作。施工现场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杜绝违章加强用火安全管理,。

2、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实行封闭式管理,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值勤标志,非施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人员不得随意将他人或亲属带入现场乱串或居住,现场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3、施工人员未经现场负责人或材料部门批准,严禁私自将现场的材料送给他人或据为已有,无现场保卫部门和材料部门签发的出门证,不准将物品带出现场。

4、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执行防火安全交底制度,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用火安全。

5、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动用明火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并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

6、施工现场消防道路畅通,标志明显,按工程特点绘制消防平面图,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器材配备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保证器材灵敏有效。重要部位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

7、现场的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动,必须挪动的须经项目部管理人员批准,违者按消防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8、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的要求,贵重、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物品要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库房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9、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服从现场人员的指挥,不得乱停乱放,场内必须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10、建立消防保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各种资料台帐齐全,逐级落实到人,随时接受上级领导监督检查。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和规定。

11、施工现场发生火险、火灾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分析。(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没有找到事故责任者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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