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为加强对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减少机械行车事故和操作事故,降低事故隐患,特制定本规程。
1.2. 本规程内容有:施工机械及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管理规定。
1.3. 本规定适用范围: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机械操作人员。
2. 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2.1. 对机械操作人员的一般要求
2.1.1.机械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好工作帽(女工留长发者)、防护镜、口罩和手套,穿安全鞋。严禁穿宽大衣服、拖鞋或带松动的装饰物上机作业。
2.1.2.所有机械在吊装和运输时,须均衡平稳、捆扎牢固。
2.1.3.机械操作人员在起步前,应绕机械巡视一周,在确定无任何障碍时才允许上机,起步时要鸣喇叭或给出信号,以警告人 或畜不要走近机械。
2.1.4.机械操作人员坐在座椅上时才允许启动和操作机械。严禁在驾
驶室外进行操作。
2.1.5.不允许除机械操作人员以外的其他任何人进入驾驶室(操作室)或在机体上。
2.1.6.不允许在驾驶室(操作室)挡风玻璃上悬挂遮挡视线的装饰
物。
2.1.7.轮式机械或专用车辆在公路上行驶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2.1.8. 机械在作业时,操作人员要了解发信号人的手势、意图,且只接受一个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
2.1.9. 机械操作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1.10. 保持机械状况良好,驾驶室或操作室工作环境整洁。制动器、
转向器、喇叭、后视镜和灯光装置必须保持齐全有效。
2.1.11. 机械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平坦、坚实的停放地点,关闭好驾驶室(操作室),拉上驻车制动阀。在坡道上停放时挂挡,并用三角木或石块抵住车轮,启动时严禁用开关启动。夜间应有专人看管。
2.1.12. 挖掘机、装载机在有地下管线(光缆、电缆、管道等)的区域作业时,必须与当地相关部门联系,索要图纸,探明位置,并采取保护措施后才允许作业。
2.1.13. 机械操作人员在上机操作前,应认真阅读本机械的使用说明
书,并严格执行。
2.2. 挖掘机
2.2.1. 机械起动后,铲斗内、臂杆、履带和机棚上严禁站人。
2.2.2. 工作位置必须平坦稳固,工作前履带应制动,轮胎式挖掘机
应顶好支腿,车身方向应与挖掘工作面延伸方向一致,操作时进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得过猛。
2.2.3. 在高陡的工作面上挖掘夹有石块的土方时,应将较大的石块和杂物除掉。如果土体挖成悬空状而不能自然塌落时,则需用人工处理,严禁用铲斗将悬空土方砸下。
2.2.4. 对吊杆顶端的滑轮和钢丝绳进行维护、检修拆换时,应将铲斗和吊杆放落地面,然后再进行维修。
2.2.5. 严禁铲斗从运土车的驾驶室顶上越过。向运土车辆卸土时,应降低铲斗高度,防止偏载或砸坏车厢。铲斗运转范围内,严禁站人。
2.2.6. 机械的后面存有盲点,因此在向后行驶前,可回转上部结构以检查后面是否有人。
2.2.7. 在不平路面上行驶时,要低速行驶,并且要避免突然改变方向。
2.2.8. 禁止该机械在超过300的斜坡上行驶。
2.2.9. 在山坡、河堤或斜坡(不超过300)上,应使铲斗距地面
0.2米-0.3米。遇到紧急情况时,要尽快把铲斗降至地面,
使机械停下,防止其倾翻。
2.2.10. 严禁挖掘上方外伸的工作面。
2.2.11. 严禁在机械的前下方深挖,例如悬崖边、深渠边。
2.2.12. 在接近高压电线的作业区范围内,应遵守下面规定:
2.2.12.1.挖掘杆臂与电线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电压 最小安全距离 电压 最小安全距离
6.6KV 3米 154.0KV 8米
33.0KV 4米 275.0KV 10米
66.0KV 5米
2.2.12.2.机械操作人员应穿橡胶底或皮底的鞋。
2.2.12.3.严禁任何人接近在高压电线附近作业的机械。
2.2.13. 在能见度较低的作业环境中,应停止作业;例如雾天、雪
天或雨天。
2.2.14. 挖掘机发生故障,需要被牵引时,应用足够强度的钢丝 绳牵引,禁止使用轻载牵引孔。
2.2.15. 挖掘机在作业时,应按指挥人员的指令进行操作,严禁其他人进入工作区。
2.3. 装载机
2.3.1. 起步前应将铲斗提升到离地面0.5米左右,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档。用高速档行驶时,不得进行升降和翻转铲斗。
2.3.2. 严禁铲斗载人。
2.3.3. 行驶道路应平坦,不得在倾斜度超过规定的场地上作业,运送距离不宜过大。铲斗满载运料时,铲斗应保持低位。
2.3.4. 在松散不平的场地作业,可将铲臂放在浮动位置,使铲斗平稳地推进。如推进阻力过大,可稍稍提升铲臂。装料时铲斗应从正面低速插入,防止铲斗单边受力。
2.3.5. 向运输车辆上卸土时应缓慢,铲斗应举到合适的高度,前翻和回位不得碰撞车厢。
2.3.6. 要待装载机停稳之后,在有蹬梯扶手的地方上、下机械,不准在装载机作业或行驶时跳上或跳下。
2.3.7. 铲斗装满料后,装载机应立即慢慢后退。严禁超载作业。
2.3.8. 装载机在停放时,严禁铲斗悬空长期停放。
2.3.9. 装载机不准停放在有明火或高温环境里。
2.3.10. 装载机发生故障需要牵引时,应使各转向油缸能自由动
作,并使用刚性连接。
2.4. 推土机
2.4.1. 推土机上下坡时,其坡度不得大于300;在横坡上作业,
其横坡度不得大于100。下坡时,宜采用后退下行,严禁空档滑行,必要时可放下刀片作辅助制动。
2.4.2. 在陡坡、高坎上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严禁铲刀超出边坡的边缘。送土终了应先换成倒车档后再提铲刀倒车。
2.4.3. 在垂直边坡的沟槽作业,其沟槽深度,对大型推土机不得超过2米,对小型推土机不得超过1.5米,推土机不得推坡壁上高于机身的孤石或大石块。
2.4.4. 推土机在摘卸推土刀片时,必须考虑下次挂装的方便。摘刀片时辅助人员应同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抽穿钢丝绳时应带帆布手套,严禁眼睛挨近绳孔窥视。
2.4.5. 多机在同一作业面作业时,前后两机相距不应小于8米,左右相距应大于1.5米。两台或两台以上推土机并排推土时,两推土机刀片之间应保持0.20米--0.30米的间距。推土前进必须以相同速度直线行驶;后退时,应分先后,防止互相碰撞。
2.4.6. 用推土机伐除大树或清除残墙断壁时,应提高着力点,防
止其上部反向倒下。
2.4.7. 检修推土机时,应推出一条沟槽,将推土机横在沟槽上,
操作人员在沟槽下对该机械进行检修。
2.5. 平地机
2.5.1. 在公路上行驶时,应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刮刀和松土器应提到最高位置,刮刀倾斜,刮刀不得伸出机侧,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夜间不宜作业。
2.5.2. 刮刀的回转与铲土角的调整以及向机外倾斜都必须在停机时进行,作业中刮刀升降量差不得过大。
2.5.3. 遇到坚硬土质需要齿耙翻松时,应缓慢下齿,不宜使用齿耙翻松坚硬旧路面。
2.5.4. 在坡道停放时,应使车头向下坡方向,并将刀片或松土器压入土中。
2.6. 压路机
2.6.1. 严禁在压路机没有熄火、下无支垫三角木的情况下进行机下检修。
2.6.2. 压路机前后轮的刮板,应保持平整良好。碾轮刷油或洒水的人员应与压路机手密切配合,必须在辗轮侧面行走,要注意压路机转向。
2.6.3. 变换压路机前进后退方向应待滚轮停止后进行,严禁利用换向离合器作制动用。
2.6.4. 压路机靠近路堤边缘作业时,应根据路堤高度留有必要的安全距离,碾压傍山道路时,必须由里侧向外侧碾压,上坡时变速应在制动后进行,下坡时严禁脱档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