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机械、电气、仪表、设备、工艺管道、通风排风装置及工业建筑、构筑物的管理,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2、制定或审订设备制造、改造方案,组织编制大、中修安全措施计划,并确保其实施;
3、监督各单位机动设备的正常使用,保证其正常运转,防止发生事故;
4、编制本矿通用设备的维修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5、负责本矿压力容器、起重、锅炉、动力设备、车辆及其安全装置的管理、检查和定期检验及特种设备登记取证工作;
6、制定和修订动力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随时检查执行情况;
7、负责所辖范围内各库区的防火、防爆、防静电、防雷及防盗安全工作;
8、在编制物资采购计划时,应将职业安全卫生所需的工具、材料等编入计划、并及时采购供应;
9、对因采购的工具、器具、材料、个体防护用品等质量不合格,品种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因发放超期储存而失效的工器具、材料、备件等导致发生的伤亡事故负责;
10、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