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生产需要和设备正常运行,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设备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范围
1、设备租赁中心是公司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设备的申请、购置、调配、租赁、大修理、保管和清理报废等管理工作。
2、公司所属单位负责各自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设备租赁中心负责协助业务指导。
3、各项目部对设备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应设有相应的管理部门或责任人,负责本项目部使用设备的日常管理,填报各种统计报表,管理人员名单报设备租赁中心备查。
4、本制度所指设备包括:公司范围内的承包工程、基本建设、维护修理用的施工机械、生产设备和列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其它设备。
二、设备的购置
随着施工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别是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下,对施工设备先进性、技术性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因此,对于设备的购置必须增强计划性、科学性、经济性、实用性。
1、设备租赁中心根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结合现有设备状况,编制年度设备更新计划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2、项目部根据使用需求编制设备使用计划报设备租赁中心,设备租赁中心在充分调配现有设备或外租设备仍然不能满足需求的情况下,办理设备购置申请,属年度计划内的,报授权领导审核批准,属计划外的报董事长审批。
3、设备租赁中心根据批准的购置申请单,组织有关人员成立工作小组实行比价采购,确定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未经申请批准,各项目部不得自行购买设备。
4、所属各单位的设备采购由其职能管理部门根据生产状况和需求,编制年度设备更新计划,经单位领导研究后,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并纳入公司年度计划中报董事会批准。实施购置前,须填报设备购置申请单,报董事长批准,实行比价采购。
5、特种设备及压力容器等设备的购置,还需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纪委、监察、财务、审计部门参与采购过程,并对设备购置程序、价格等进行监督检查。
三、设备的验收、建档
1、公司本部新购设备(包括自购、改制等)由设备租赁中心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验收。一经验收,即按分类统一编号、钉牌,并建立台帐、卡片帐,大型设备必须填写设备履历书,同时建立设备台班运行记录卡、维修跟踪记录卡等。
2、公司本部设备的原始资料及有关记录由设备租赁中心统一存档,对使用部门提供复印件,以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3、设备租赁中心建立公司本部设备总台帐(含分类台帐),对下属单位设备台帐实行备案管理。
4、所属各单位要建立单台设备卡片和档案,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精度检验单、装箱单、使用说明书、设备安装验收移交书、设备附件及工具清单、事故报告单、封存启封单、大修理任务书、设备改造改装技术资料等。
5、设备租赁中心的设备台帐,每年应与财务部的设备固定资产台帐核对一次(包括核对设备金额);定期(至少半年一次)与租赁、使用部门核对、清点,做到帐帐相符,帐物一致。
四、设备的使用管理
1、设备租赁按公司颁布的“施工机具设备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执行。使用部门应建立健全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2、设备租赁中心会同使用部门确定专职或兼职管理员,负责设备的进退场、运行管理和贯标管理工作。
3、主要设备应制定操作规程和保养规程。规范操作,以保证设备正常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其性能。
4、建立设备使用责任人制度。大型设备由设备租赁中心会同人力资源部确定责任人(机长),中小型设备由使用部门指定责任人,并报设备租赁中心备案。
5、设备使用实行“四定”:定人、定机、定岗、定责。
6、操作人员要遵守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设备,做到“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坚决杜绝盲目使用、只用不养的现象,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
7、设备使用要执行“五项纪律”:
(1)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新设备的操作人员要先培训后上岗;
(3)遵守交接班制度,保持设备整洁;
(4)按规定维护保养,发现异常立即停机检查,不得带病操作;
(5)保管好随机工具和附件,不得遗失。
8、加强对起重、运输、压力容器、检验测量等设备的维护,定期开展检查检测和预防性实验。
9、使用部门应始终保持设备运行处于良好状态。对因管理不善而发生严重设备事故的,必须查清事故的原因和责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追究分管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对因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操作规程等发生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追究相关人员经济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设备的修理、维护保养
1、大修:设备的大修理是保证设备技术状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的重要技术措施,是保证设备恢复原有功能、继续为生产服务的必要条件。设备租赁中心根据设备的完好状况,按规定编制公司本部年度大修理计划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并负责实施设备大修理工作,对大修理设备做好记录并实行“三包”,责任到人。
2、中小维修及保养:各项目部必须做好设备的日常保养和中小型维修工作。若委托设备租赁中心修理,则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向项目部结算。因野蛮作业造成设备损坏,或因人为因素造成设备丢失,责任人给予原价赔偿;影响生产施工进度的,视情节给予处罚或赔偿。
3、财务部门应根据批准的大修理计划落实资金,保证修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4、所属单位年度设备大修理计划应报公司董事会审批,设备租赁中心备案。
六、设备的报废和变价处理
1、根据设备使用年限,由设备租赁中心牵头,对到龄设备、高耗低能、陈旧设备、无维修价值的设备组织技术鉴定,以确定是否应淘汰处置。所属各单位由其自行组织鉴定。
2、经鉴定确需报废的设备,由设备租赁中心填写报废申请表,统一报公司授权领导批准。
3、所属单位报废设备,由其填写报废申请单,经单位领导研究后,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实施。
4、报废设备变价处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分管领导、设备、财务、纪检等部门组成工作小组,制定工作程序和办法,对外招标竞价出售。车辆等特殊设备,出售后应及时办理有关过户手续。
七、所属各单位根据本制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八、本制度由设备租赁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