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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泵房安全防护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5月22日  ♡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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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防管理第二十条  任何人员进入油区之前,必须将随身携带的火种及可能产生火花的物品存放于门外专用火种保管箱内,如火柴、打火机、钥匙、铁钉、可燃性物质等能够引起火灾的物品。第二十一条    任何人员进入油区时,着装必须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要求,不准穿带铁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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