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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炮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6月18日

       一、放炮员是井下爆破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二、在实际工作中,凡在无安全保证时,不能装药和放炮。
        三、井下装药、联线、放炮必须由放炮员一人操作完成。
        四、严格按规定进行操作,未经安全员、瓦检员对放炮地点进行检查时严禁放炮,坚决执行“一炮三检查制”、“三人连锁放炮制”,实现安全爆破作业。
        五、不断总结爆破技术经验,掌握爆破规律,实现安全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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