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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办公会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1月08日

为加强对全矿安全工作的领导,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指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部门业务保安制度,及时总结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布置下阶段安全工作任务,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周期
安全办公会议在每月30日(二月份最后一天)召开,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参加人员
安全办公会议由矿长主持召开,矿长因故不能参加时,应指定其它矿领导主持召开。安全办公会由矿领导及生产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特殊情况可有其它有关科室领导参加。
三、会议准备
每次会议前,与会人员要作好充分准备,认真汇报当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抓住重点,讲求实效,会后狠抓落实。安全科负责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每次安全办公会由调度室做好会议记录并行成会议记要,存档管理。
、会议内容
1、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规定、指示、指令等。
2、听取安全科及有关部门关于执行煤矿《三大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并落实到相关单位,责任到人,限期解决。
3、对本月发生的事故进行分析,讨论制定对事故责任者和严重违章人员的处理意见,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度发生。
4、检查上次安全办公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对完成好的给予表扬或奖励,对未按要求完成的,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5、研究重大安全措施或提案,决定重大安全奖罚事项。
6、其他与安全生产有关事宜。
五、责任追究
1、安全办公会议每月按时召开,对于无辜不参加会议的单位责任领导每次罚款100元。
2、安全办公会制定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按要求落实兑现,对于不能按要求落实的单位每项罚款1000-2000元。
3、安全办公会决定的事故或其他处罚决定必须执行兑现,对于不执行的有关责任单位,罚款500-1000元。
4、安全办公会决定的各项事宜,相关单位必须认真组织落实,否则,对有关责任单位罚款1000-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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