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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7月20日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协助总工程师做好自己分管的通风技术领导工作,在技术上对总工程师负责。
   2、协助总工程师制定“一通三防”、矿山救护质量达标的具体安排计划,并提出技术上相应采取的措施。
   3、负责新安装主扇投运前、和以后每5年至少进行一次性能测定每年组织编制反风演习措施。每3年至少组织进行一次矿井通风阴力测定和网络解算,根据网络解算结果,改善现有矿井通风,调整通风控制设施,提高矿井有效风量率,降低通风能耗,从技术上确保通风安全。
   4、重点督促检查瓦斯、火区和局部通风管理工作。监督通风设施和回风巷维修工程及时完成;健全通风管理图、牌、板的通风设施及台帐。
   5、负责组织区、队、组长使用便携式瓦斯检定器和井下人员使用自救器。
   6、负责组织定期维修、鉴定各种通风仪表、安全监测系统,保证其精确性。
   7、负责矿井通风系统和巷道贯通安全管理工作。
   8、参与制定矿井瓦斯治理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瓦斯治理资金计划的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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