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政策和上级的决定、指示,协助总工程师和分管副矿长做好自己分管的业务技术领导工作,在技术上对总工程师负责。
2、根据集团公司确定的技术工作总体工作部署,对分管的专业技术工作提出具体的实施意见,协助总工程师和有关副矿长完成好分管的生产计划、建设计划指标。要经常向总工程师汇报分管业务的技术工作情况。
3、参加编制矿井远景发展规划、年度生产计划,提出分管业务的技术规划及措施。
4、负责分管业务的技术操作、设备维修、技术安全等技术规定、技术标准、技术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审批工作。审阅与分管业务相关的技术文件时,要提出意见,供总工程师签署时参考。
5、领导自己分管业务内的技术工作。负责编制和贯彻技术组织措施计划,处理日常分管的技术业务,检查和督促有关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6、协助总工程师负责审批分管业务的工程技术设计。参加矿井扩建,改建、开拓延伸设计、环改设计、基建设计的审查。组织分管的工程竣工技术质量验收和试生产。
7、协助总工程师搞好安全技术工作。参与审查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方案和设计,拟定分管业务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参加安全质量检查。负责研究和分析检查中发现的安全技术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
8、协助总工程师组织技术交流、协作、科研活动、。负责组织召开自己分管业务的技术会议。
9、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情况。保证安全技措计划的实施。
10、为提高矿井抗灾能力,设备购置、工程和设施所需的资金要优先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