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不安全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
第二条 按规定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并持证上岗。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各种管理制度,维护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
第三条 按时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活动,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技术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做到应知应会。
第四条 掌握煤矿安全规程、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掌握有关管理制度对本工种岗位的要求,并按规定要求操作。
第五条 班前、班中不得喝酒,更不能喝酒上岗。
第六条 工作人员熟悉掌握安全常识,保证自身安全;按规定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 熟悉本区电气设备性能、原理及故障判断方法。
第八条 熟练掌握电气设备检查维修工具、仪表使用方法,并能正确使用。
第九条 按规定定期检查、维修电气设备,检修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及验电、放电制度,严禁带电作业。
第十条 熟悉现场情况,加强自保意识,万一发生事故后要立即向现场或矿有关负责人汇报,并积极自救、互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