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井下运输处罚规定

  
评论:   ♡ 收藏本页
内容预览:
1、安装在轨道坡上车场使用期一年以上的,必须打水泥基础固定,否则罚单位200元。 2、小绞车必须用锚杆固定,绞车固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罚责任者50元。 3、绞车突出部分与巷道、轨道间距不得小于0.5米,否则罚单位100元。 4、绞车必须挂牌管理,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 5、绞车用后不停电,罚责任者50............
您已阅读前300字预览内容,加入会员 后可查看全文 426 字。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安全生产举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