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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防区(队)长的安全生产权利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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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区(队)安全生产管理有协调指挥权。 2.对下达给本区(队)的安全生产任务,有权根据区队安全工作的需要,进行本区(队)范围内的劳动调配和劳动组织的调整。 3.对本区(队)职工在安全生产、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和排除重大事故等工作中有突出成绩或违章违纪造成严重事故和经济损失者,有权进行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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