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各自分管范围内,对职业病防治负责;
2、定期听取所辖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汇报,及时指导并提高所辖部门的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水平;
3、检查所辖部门的职业病防治隐患、督促所辖部门及时认真整改;
4、负责组织所辖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年度总结,并向总经理报告;
5、负责分管范围内的职业病防治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并承担责任;
8、及时向总经理汇报负责范围内职业病防治情况,支持生产安全部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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