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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上、下生火管理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26年09月14日  ♡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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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井下所有回风巷道、煤层巷道(包括工作面进风巷)、直接进入有突出危险的采掘面的风流中严禁生火。如果因特殊情况不得不在直接进入有突出危险的采掘面的风流中生火时,必须停止突出危险区域的一切工作。(二)井上(井口附近20米)及井下生火,生火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前一天编制安全措施,并报机电、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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