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经理是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 负责审批确定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并确保方针的贯彻。
(3) 任命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者代表。
(4) 负责为体系的实施、控制和持续有效运行提供所必要的各种资源。(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专项技术、设施和财力资源。)
(5)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隐患。
(6)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和环境事故。
(8)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9) 组织制定本单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和作业文件(操作规程)。
(10) 定期主持管理评审。
(11) 负责按体系标准的要求审批管理手册等体系的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