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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机构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含安技科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2月27日

  (一)在分管职业健康安全行政副职直接领导和地方环境安全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协助领导综合管理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二)参加汇编或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完成。
   (三)编制、补充、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四)编制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起草目标管理责任状,认真考核,并提出奖惩意见,报领导审批。
   (五)贯彻执行煤矿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对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控制,并制定相应的措施。
   (六)协助领导组织职业健康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工作。经常深入现场,协助解决问题,发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制止,情况紧急时可先令其停止操作,撤出作业人员,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七)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包括新进人员的三级教育,指导安技员或兼职安全员开展工作。
   (八)参加轻伤事故的现场调查、分析,对事故责任的处理提出建议。做好因工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协助重大事故/事件的调查。
   (九)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定期发放工作,并参加验收。
   (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开展安全生产的总结、评比考核工作,严格奖惩制度。
   (十一)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十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火、防爆、防尘、防毒、职业病防治工作和特种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的检查工作。
   (十三)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措施,确保员工劳逸结合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员工体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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