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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研究所分管生产副所长职业健康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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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员: 责任范围: 1.贯彻落实职业健康方针、法律、法规、标准以及企业内部职业健康规章制度。 2.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分管业务职业健康工作负直接领导和管理责任,对所承包单位的职业健康负连带责任。 3.坚持“五同时”,在保证职业健康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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