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次
|
类别
|
常 见 表 现 形 式
|
1
|
违反上岗人员身体条件的规定
|
患有不适合从事高空、井下和其它施工作业相应的疾病,如精神病、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等
|
2
|
未经过严格的身体检查,不具备从事高空、井下、高温、高压、水下等相应施工作业规定的身体条件
|
|
3
|
妇女在经期、孕期、哺乳期间从事禁止和不适合的作业
|
|
4
|
未成年工从事禁止和不适合的作业
|
|
5
|
疲劳作业和带病作业
|
|
6
|
不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穿安全鞋
|
7
|
高空作业不佩挂安全带或挂置不可靠
|
|
8
|
雨天、潮湿环境进行高压电气作业不使用绝缘防护用品
|
|
9
|
进入有毒气环境作业不使用防毒用品
|
|
10
|
电气焊作业不使用电焊帽、电焊手套、防护镜
|
|
11
|
进入有易燃气体环境作业不使用防爆灯
|
|
12
|
其他不使用相应作业安全防护用品的情况
|
序次
|
类别
|
常 见 表 现 形 式
|
13
|
违反上岗规定
|
非定机、定岗人员擅自操作
|
14
|
无证人员进行取证岗位作业
|
|
15
|
单人在无人辅助、轮换和监护的情况下,进行高、深、重、险等不安全作业
|
|
16 | ||
在无人监管电闸情况下,从事检修、调试高压电气设备作业
|
||
17
|
单人操作带线电动工具设备,无人辅助拖线
|
|
18
|
违章指挥
|
在有关进行作业的条件还没有达到规范、设计与施工措施要求的情况下,组织指挥施工
|
19
|
在出现不能保证安全的天气变化和其他情况时,坚持继续进行施工作业
|
|
20
|
当已发现安全隐患或已出现不安全征兆,在未消除险情的情况下,指挥冒险施工
|
|
21
|
在安全设施不合格、工人未使用安全保护用品或其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情况下,强行组织和指挥施工
|
|
22
|
违反有关规范规定的指挥,包括修改、降低和取消某些规定,而没有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
|
|
23
|
违反施工技术措施的规定的指挥,包括修改、降低和取消某些规定、改变作业程序,插入其它作业,而没有取得措施编制人员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批准
|
|
24
|
在施工中出现意外情况时,作出了导致出现安全事故或扩大事故伤害程度的错误决定
|
|
25
|
在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提出施工中的不安全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时,未予重视、研究并作出相应的处置,以不负责任的态度继续指挥施工
|
|
26
|
违章作业
|
违反程序规定的作业
|
27
|
违反操作规定的作业
|
|
28
|
违反安全防护规定的作业
|
|
29
|
使用带病机械、工具和设备进行作业
|
|
30
|
违反爆炸、防毒、防触电和防火规定的作业
|
|
31
|
在不具务安全作业条件(无架子或架子不合格、无可靠防护设施等)下进行作业
|
|
32
|
在已发现有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征兆的情况下,未经处理解决,继续进行作业成绩
|
|
33
|
放松安全警惕性不注意保护自己和保护别人的行为
|
在缺乏警惕性的情况下,发生的误扶不可靠物,误踏入“四口”、误碰致伤物、误触带电物、误食毒物、误闻有毒气体以及其它造成滑、跌、闪失和坠落的行为
|
34
|
在作业中出现的工具脱手,物品飞溅掉落、碰撞和拖拉别人等行为
|
|
35
|
在出现险情时,不及时通知别人(以便共同脱险)的行为
|
|
36
|
在前道工序中为后续工序留下安全隐患而未予解决或转告下道工序作业者注意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