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研制化学物品过程中,必须同时研究其燃烧、爆炸性能和毒性机理。毒性实验项目应包括:急性毒性、亚急性毒性、漫性毒性、三致(致畸、致突变、致癌),中毒机理实验。通过实验对其危害性做出科学评价。该化学危险物品已建立《毒物登记档案》,有可靠数据,投产前可不做毒性实验。
新研制的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工业卫生防护技术必须可靠,并通过鉴定才能组织批量生产。生产现场应达到国家颁布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转让化学危险物品生产技术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安全卫生要求。转让时必须连同安全防护、工业卫生、环保技术一并转让,否则造成事故损害或社会危害要追究转让者的责任。
新建、扩建、改建生产或大量使用、贮存化学危险物品的工程项目,建成后必须进行竣工验收和投料试生产,达到设计要求后才能交付生产。
安全生产明白卡(危险化学品企业)
危险废物专用(包装容器)识别标志
危险废物贮存、转运工具、处置场所及…
高风险化学品作业安全指导手册
Shell粉煤气化炉烧嘴罩、反应室膜式…
低压反应水冷凝器腐蚀原因及改造措施
变换系统设备腐蚀问题探讨
Shell粉煤气化工艺中煤粉储罐内的煤…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危险化学品分类及其危险特性
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原因调查及解决办…
职工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
柴油罐的存放
加油站安全知识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