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
⒈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
⒉对产品、原料和中间产品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应建立危险化学品档案。销售或采购危险化学品要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设立24小时应急咨询服务电话,并有专业人员值班,没有条件设立应急咨询服务电话的,应委托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咨询机构办理本企业产品的应急咨询服务。
(七)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
⒈企业应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按照《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的规定,确定重大危险源。在进行系统的危险性分析基础上编制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每年向企业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报告重大危险源的状况。
⒉要建立重大危险源定期巡检制度,除了操作人员必须的巡回检查外,企业各级负责人、专业部门要定期检查,其中车间负责人每天至少检查一次,班组负责人要每班进行检查。
⒊重大危险源要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和危害告知牌,保持安全通道畅通。要按照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气防设施和器材,建立稳定可靠的消防供水系统,配备压力、温度、液位、可燃或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等监测监控设施,并配备一定数量的便携式可燃或有毒气体监测仪。
(八)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
⒈建立和完善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开展综合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日前检查、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检查,查找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提出治理和控制措施。综合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工艺、设备、公用工程状况,遵章守纪情况,重点危险部位状况、危险品仓库管理等。季节性安全检查主要包括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台风,防雷电、静电,防暑、防冻、防凝检查等。专业性检查主要包括工艺操作、锅炉及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仪表系统、机械设备、厂房建筑、运输车辆、安全装置检查等。
⒉加强隐患治理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及时制定治理措施,明确责任人、落实资金、限定完成时间,对隐患治理的效果要逐项进行验证。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在采取防范措施的同时,及时向当地政府安监部门报告。对暂无条件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企业要采取包括停产在内的安全监控措施和应急措施,直至隐患消除。
(九)加强应急和事故管理
⒈企业应在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的基础上,分级制定应急预案。要针对重大危险源和危险目标,制定应急预案总体管理程序和专项灾害事故应急管理程序。车间及岗位应急处理措施(程序),应针对岗位生产、设备及其次生灾害事故的特点,制定具体的生产处理、灾害扑救、报警报告程序。企业应分级、定期组织应急预案的现场演练,并做好记录、考核和评价工作,及时补充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企业应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做好应急物资、救灾设施和技术资料准备及日常管理维护,保证应急工作的需要。企业重大应急预案应注意与当地政府有关应急预案相衔接。
⒉企业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要按照岗位应急措施立即处理应并按程序报告。企业负责人应当迅速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同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
⒊加强事故管理,吸取事故教训。发生事故后,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处理。企业要建立事故台账,事故台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类别、发生时间、经过、伤亡人数、财产损失、救援过程、事故原因、事故教训和防范措施。定期进行事故分析,分析、总结事故发生的规律,有针对性的采取防范措施,减少或防止事故发生。
⒋加强未遂事件管理,建立未遂事件报告和奖励制度。对上报的未遂事件,要及时组织分析,查找未遂事件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找出安全管理上的不足,提出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对未遂事件,要举一反三,使员工从中吸取教训,了解预防措施,避免同类事件的重复发生。对未遂事件的报告人、当事人,要根据其处理未遂事件的作用和价值予以奖励。
三、加强生产过程安全管理,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一)加强生产工艺安全管理
⒈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和物料危险性,编制工艺技术规程,内容包括:生产工艺原理(流程叙述、流程图),岗位职责,设备一览表,工艺指标,装置开、停车方案,正常生产控制、异常状态、事故状态处理方法,介质理化性质、作业场所中毒预防知识、清洁生产要求等。
⒉根据工艺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有丰富经验的操作人员编制岗位操作法和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和安全技术规程至少每年评估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修订。引进新工艺或改变工艺条件时,要重新修订并按程序逐级审查批准,及时印发到岗位,并组织员工学习、掌握。严禁擅自改变工艺操作规程和工艺指标,不得对正常运行的设备进行试验性操作。
⒊要综合评估工艺指标的安全性。凡涉及人身安全、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工艺指标,应列为重要工艺指标,进行危险性分析评估,制定必要的应对措施,进行重点监控和管理。工艺指标控制范围分为正常操作区域、异常区域、危险区域,要结合岗位操作实际,从指标失控几率高低、危险性大小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找出工艺安全管理的重点或薄弱环节,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加以治理。在实际操作中,如发现工艺指标进入异常区域,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调整,将工艺指标控制在正常范围以内。
⒋加强危险工艺安全管理。凡是涉及高温、高压及氧化、还原、硝化、磺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聚合、裂解等危险工艺,反应系统要实现自动控制,并设置自动紧急停车系统。制定工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程序),加强岗位练兵,提高操作人员分析、处置异常工况的能力。
(二)加强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⒈企业要建立健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主要机组、机泵设备、特种设备、电气设备、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安全联锁装置和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保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特种设备的生产、注册登记、使用、检验检测和报废更新等应严格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
⒉要定期检查生产设备设施,消除隐患和缺陷。在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的部位,必须按规定设置检测仪器、声光报警仪和联锁等安全设施,安全附件和联锁不得随意拆卸和解除,报警信号不得随意切断。在有可燃或有毒气体(蒸气)的作业场所,应设置可燃或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对所有自动控制系统,应同时设置手动控制功能。
⒊要加强公用工程的管理,保证公用工程安全、稳定和连续运行。供电、供热、供水、供气及污水处理等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制定并落实公用工程管理和维修计划,定期对公用工程设施进行维护、检查,及时维修更新,确保稳定运行。使用外部公用工程的企业应加强与外部公用工程管理单位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