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层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的现状
目前,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国家电网公司领导曾指出:“生产现场安全监督管理薄弱,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忽视简单、常规性工作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和危害,严重违反安全规程等人为因素,是发生各类人身事故的主要原因”,“不断发生的各类人员责任事故,尤其是一些简单的、常规的、低级的人员责任事故,从不同侧面暴露出人员素质,特别是基层一线人员素质较低的问题”。“三戴”不执行或不规范执行,现场监护不到位;对事故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工作票签发不符合《安规》规定或执行不规范、不严肃;现场工作的安措设置不规范,生产、基建、多经交叉地带安全管理工作衔接不严密;设备管理责任不清;工作人员对《安规》的无知和对习惯性违章的认同;检修、运行人员之间缺乏起码的“安全互保”;等等。以上种种,都是基层供电企业安全生产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2 对策
2.1 领导重视是关键
少数领导干部安全意识不强,平时又疏于对安全生产规程、规定的研读,现场监督缺乏针对性和敏感性,对一些管理漏洞、安全隐患、违章现象熟视无睹、视而不见或见而不警,甚至自己也违章指挥。所谓领导重视,不仅仅是局限于大会、小会的传达、号召、强调和重申,也不是简单地局限于工作计划、费用的安排和落实,关键的是领导在安全生产工作上要做到身体力行,能抓到点子上,落到实事上。只有各层、各级领导干部都能做到敢管、会管、善管,安全生产工作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2.2 培训教育是前提
纵观近年来的事故通报和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发现导致人员责任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并不是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等方面的不足,大多是因为忽视、漠视最基本规程制度的执行,有些甚至是性质严重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操作所致。对此,说轻点是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说重了就是缺乏起码的责任心和职业素质。公司系统内培训教育工作的力度虽然相当大,但主要仍集中在学历教育、技能教育等方面,培训率指标上去了,但效果却不尽如人意。培训教育工作存在“重知轻德”现象。
对供电企业这种传统国企而言,要让员工爱岗敬业,忠诚守责,正确引导和教育是必要的,这种培训教育工作是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
要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让员工用历史的眼光、社会的视角,对自己的职业和职业能力进行再认识、再比较。要积极探索和推进新的培训教育机制的建立,激发和培养员工内在的学习动力,努力提升员工人力资本的价值,为员工参与岗位竞争、谋求更大的发展空间创造条件,让他们在企业发展的同时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而在企业的目标与个人价值的实现难以完全统一的时候,则要教育员工“舍小求大”。对于某些不能胜任、不愿尽责,甚至危及生产安全的员工,要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处理。
2.3 科学制度是保证
安全生产离不开制度的保证。要建立一整套覆盖安全生产全过程、全方位的严密、科学的制度体系,用制度来激励人、约束人,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依法治企”。
制度的制定要体现人本思想,既不搞处罚文化,又不姑息违章违法。
制度的制定要体现民主集中,要在符合大的原则和框架的前提下集中大家的智慧,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发表意见,并通过试行不断完善。
制度的制定还要体现科学严谨,制度间不能互相矛盾,要注重统一、协调,实现关联、互补,力求实现闭环或链式的管理。从体系的角度努力做到“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制度体系要体现“综合放大效应”,即不仅要让遵章守纪者“名利双收”,让违章违纪者为高昂的“学费”买单,而且还可以通过预期的“机会收益”进行激励和约束,从而用科学制度的力量实现安全生产的“法治”。
2.4 绩效考核是手段
绩效考核是“依法治企”的常规武器。绩效考核必须坚持公平、公正。不论是对干部还是对员工,不论关系是亲还是疏,都必须一视同仁。
绩效考核必须坚持严以律己、宽以待人。领导干部要敢于、勇于承担责任,遇事不推诿,遇利不伸手,做遵章守纪的表率。对制度规定的奖惩要切实兑现,奖要奖得人心动,罚要罚得人心痛。对先进要大张旗鼓、宣传表彰,对违章违纪人员要处理到位、教育到位、安抚到位。
绩效考核必须坚持民主、公开。开展绩效考核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对待少数人的意见,决不可偏听偏信,在原因不清、责任不明的情况下,搞“一言堂”或由少数人说了算,只会导致“执法不公”,伤害基层员工的感情,从而使绩效考核工作陷入被动。
笔者认为,要做好这4方面的工作,除了要求各级安全生产管理者具有较高的个人素养和业务能力外,更为关键的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从内心里做到“亲民、爱民”,凡事能从广大干部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凡事能做到“以人为本,求真务实”,这才是各项工作能切实落到实处的前提和保证。也只有这样,才有可能真正做到上下同心、左右协调、政令畅通、令行禁止、队伍稳定,从而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