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随着农村火灾的频繁发生,农村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也日益显现。农村消防工作疏于管理,农村火灾隐患没人查,没人整改的现象更加突出,加之广大农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普遍淡薄,因而火燃连营的悲剧时而发生。
笔者认为,在各乡(镇)、村(场)、义务消防员之间形成三级互动、上下互动的农村消防新格局,有利于加强新时期农村消防工作,具体做法是:
一是各乡(镇)成立以公安派出所分管消防的民警为组长、乡(镇)治安联防队为主的乡(镇)义务消防队,负责本乡(镇)的消防工作。
乡(镇)公安派出所分管消防的民警在各县(市)消防大队的指导下,负责全乡(镇)的消防工作,指导各村(场)及时开展各项消防工作。并定期到各村(场)进行消防检查,指导各村(场)义务消防队开展各项工作。
乡(镇)分管消防的民警履行公安消防部门对农村消防工作的各项职责,负责落实公安派出所对农村消防工作的监督检查职责,定期开展农村重点村(场)的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并逐步引导各村(场)建立巡查、复查、整改的动态消防安全管理机制。负责本乡(镇)火场的第一出动,本乡(镇)发生火灾时,负责第一时间组织力量扑救火灾,减少财产损失。同时督促完善本乡(镇)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督促本乡(镇)火灾隐患突出的重点建筑内配备灭火器、消防火钩、消防桶等简易消防器材,对有自来水管网的乡(镇)设置消火栓,不断改善各乡(镇)消防安全条件。各乡(镇)委员会每年根据公安消防大队的年度农村消防发展规划制定详细的工作要点和目标工作任务,并在年终对岗位人员实施考核,与工资福利挂钩,奖惩一致,实现权、责、利的有机统一。
二是村(场)成立以民兵连长为组长、村(场)治安联防队为主的义务消防队,负责本村(场)的消防工作。
村(场)是农村最基层的管理单位,确立村(场)民兵连长在义务消防队中的核心地位有利于加强各村(场)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也有利于各村(场)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的进一步落实。具体做法是在各村(场)建立以治安联防队为主的义务消防队,由村(场)委员会统一领导,由各村(场)民兵连长负责日常消防业务训练和管理,定期接受上级乡(镇)派出所的技能培训和业务指导,负责本村(场)火场的第一出动,发生火灾时,负责第一时间组织力量扑救火灾,减少财产损失。对有自来水管网的村(场)设置消火栓,尽量利用天然水源增建农村消防水源,修建取水道路和设置取水处,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方便地获取消防水源,提高火灾扑救效率。结合农村中小学教育,广泛开展“四进”活动,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及适合农村实际的防火规定,将农村防火宣传与农村各种风俗文化活动相结合,与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相结合,推动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发展。
三是以建立各村(场)义务消防队人员为主的“十户联防”小组,负责十户的消防安全。
结合义务消防队人员负责的十户农家进行定期的消防安全巡查、复查、整改的动态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并充分发挥农村消防宣传的喉舌作用,加强农村消防知识教育,提高农民群众的防火安全意识,规范农民的用火行为。
通过建立各乡(镇)、村(场)和义务消防员之间的三级互动消防网络,形成上下互动的农村消防新格局,对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必将是有利的补充,防止火燃连营的悲剧在此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