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各部门应在单位防火检查的基础上,部门负责人每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
二、每周防火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
5、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
6、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7、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三、每周防火检查由部门填写检查记录,部门负责人签字,备查。
四、检查发现的问题,能当场整改的应立即整改完毕,无法当场整改或者需要其他部门协助整改的,应及时上报,并填写《隐患发现报告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