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起重运输生产过程的安全,起重工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起重工应经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有“特种作业证”,方能参加起重操作。
2.工作前必须戴好安全帽,对投入作业的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检查,确保完好可靠。
3.现场指挥信号要统一、明确,坚决反对瞎指挥。
4.使用的动力设备,必须接地可靠、绝缘良好。移动灯具,使用安全电压。
5.工作物必须捆缚牢固,经试吊确认无问题后,方可起吊。
6.使用起重扒杆定位要正确,封底要牢靠,不允许在受力后产生有危险的扭、弯、沉、斜等现象。
7.使用缆风绳应不少于3根,并不准在电线杆、机电设备和管道支架上系结。
8.起重区域周围应设置警戒线,严禁非工作人员通行。遇6级以上大风时,严禁露天作业。
9.在起重物件就位固定前,起重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被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10.被吊物悬空时,严禁行人在吊物、吊臂下停留或穿行。卷扬机、滑轮前及牵引钢丝绳旁不准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