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车床安全作业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车工安全作业。
2 安全操作要点
2.1 车床要有专人负责,作业人员必须熟悉车床的结构,性能,操作方法及安全技术要求。
2.2 车工作业时应佩戴眼镜、工作帽、穿工作服或套袖;禁止戴手套,装卡机件需戴手套时,开车前必须摘掉。
2.3 车床开动前应详细检查各零部件是否正常,各操作手柄是否处于正常位置。
2.4 机床润滑用油须根据机床要求牌号使用,并要保证开车所需要油量。
2.5 装夹工件和刀具要固紧,床面上不准放工件,量具及其他物件。
2.6 操作机床时,不准接听手机或使用自备音响设备
2.7 加工畸形和偏心零件时,要加平衡配重,夹紧牢固,先开慢车,然后变为需要的转速。
2.8 使用锉刀,必须装有合格的手柄,工作时应站在锉刀的侧面,右手在前左手在后,两手紧握锉刀;加工长零件时要用跟刀架或中心架,加工长料时从主轴后伸出长度不得超出20mm,并应加上醒目标志。注意锉刀与卡盘的距离,防止碰撞事故。
2.9 车床开动时严禁度量工件或用手去摸工作物表面。
2.10 不准用手或其它东西去强制刹住正在旋转的卡盘。
2.11 机床在运转中不准调节速度机构。
2.12 在装夹工件调整卡盘,校正测量工件时,必须停车进行,并将刀架移到安全处。
2.13 严禁用手清除铁屑,应停车用刷子或铁钩等专用工具清除。
2.14 车床停车前,必须先退刀后停车。
2.15 工作结束后要切断电源,将各种走刀手柄放置安全位置,并清理好设备及工作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