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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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碎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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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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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机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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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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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科、动力科、生产技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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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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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掘专检人员、机电专检人员、
安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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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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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MH-ZCD-破碎机-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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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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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破碎机通讯系统的报警完好,闭锁装置灵敏可靠。
2.破碎机的防护网齐全、完好。
3.破碎机所设各种电器、机械、液力保护装置及闭锁必须使用,且动作要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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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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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跟班副队长接班后必须组织人员检查破碎机的通讯闭锁装置、设备的防护罩,如发现不完好,必须立即组织整改。
2.跟班副队长接班后下端头的安全警示牌,如发现不齐全,必须立即组织整改。
3.跟班副队长及时将接班后检查和整改情况,填写到交接班记录本上。
4.机电技术员,电工班长和包机人每天检查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发现不完好,及时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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